1、量:
是指“现象、物体或物质的特性,其大小可用一个数和一个参照对象表示”。
例如:物体有冷热的特性,温度是一个“量”,它表示了物体冷热程度。经测量得到某一杯水的温度为30℃,这个特定量的大小表示了水温的高低,它是由数字“30”及一个参照对象“摄氏度”表示的。
2、量的符号:
量的符号应执行国家标准《量和单位》的现行有效版本,通常是用单个拉丁字母或希腊字母表示,如面积的符号为A,力的符号为F,波长的符号为λ等,量的符号必须用斜体表示,如质量m和电流I等。
3、量值:
全称量的值,简称值,是指“用数和参照对象一起表示的量的大小”。
4、量值与量的关系:
量是指现象、物体或物质的特性;量值是指量的大小。量值可用一个数和一个参照对象一起表示,表示量时必须同时说明其所属的特定量。
量值的表示形式为:冒号前为特定量的名称,冒号后为该特定量的量值
例:(1)给定杆的长度:5.34 m 或534 cm。
(2)给定物体的质量:0.152 kg 或152 g。
(3)给定样品的摄氏温度:-5 ℃。
5、量值的正确表达:
应正确表达量值,如18 ℃~20 ℃或 (18~20)℃;180 V~240 V或(180~240)V,但不能表示为18~20 ℃、180~240 V,因为18和180是数字,不能与量值等同使用。打印时,在数字与参照对象间应留有空格,例如:35.4 mm,不应该是35.4mm。
6、测量:
通过实验获得并可合理赋予某量一个或多个量值的过程。
7、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
查明和确认测量仪器符合法定要求的活动,它包括检查、加标记和/或出具检定证书。
8、校准:
在规定条件下的一组操作,其第一步是确定由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之间的关系,第二步则是用此信息确定由示值获得测量结果的关系,这里测量标准提供的量值与相应示值都具有测量不确定度。
9、检定证书:
证明计量器具已经检定,并符合相关法定要求的文件。
10、检定结果通知书(又称检定不合格通知书):
说明计量器具被发现不符合或不再符合相关法定要求的文件。
11、首次检定:
对未被检定过的测量仪器进行的检定。
12、后续检定:
测量仪器在首次检定后的一种检定,包括强制周期检定和修理后检定。
13、强制周期检定:
根据规程规定的周期和程序,对测量仪器定期进行的一种后续检定。
14、仲裁检定:
用计量基准和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的以裁决为目的的检定活动。
15、量值传递:
通过对测量仪器的校准或检定,将国家测量标准所实现的单位量值通过各等级的测量标准传递到工作测量仪器的活动,以保证测量所得的量值准确一致。
16、示值误差:
测量仪器示值与对应输入量的参考量值之差。
17、计量溯源性:
通过文件规定的不间断的校准链,测量结果与参照对象联系起来的特性,校准链中的每项校准均会引入测量不确定度。
18、计量学定义:
计量学是测量及其应用的科学。
19、标准物质:
具有足够均匀和稳定的特定特性的物质,其特性被证实适用于测量中或标称特性检查中的预期用途。
20、示值:
由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给出的量值。
21、灵敏度:
测量系统的示值变化除以相应的被测量变化所得的商。
22、分辨力:
显示装置能有效辨别的显示示值间的最小差值。
23、漂移:
由于测量仪器计量特性的变化引起的示值在一段时间内的连续或增量变化。
24、测量仪器的稳定性(简称稳定性):
测量仪器保持其计量特性随时间恒定的能力。
25、比对:
在规定条件下,对相同准确度等级或指定不确定度范围内的同种测量仪器复现的量值之间比较的过程。
26、测量不确定度:
根据所用到的信息,表征赋予被测量量值分散性的非负参数。
27、检测:
对给定产品,按照规定程序确定某一种或多种特性、进行处理或提供服务所组成的技术操作。
28、系统误差:
在重复测量中保持不变或按可预见方式变化的测量误差的分量。
29、随机误差:
在重复测量中按不可预见方式变化的测量误差的分量。
30、实物量具:具有所附量值,使用时以固定形态复现或提供一个或多个量值的测量仪器。
31、计量器具: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
32、测量范围:在规定条件下,由具有一定的仪器不确定度的测量仪器或测量系统能够测量出的一组同类量的量值。
33、测量准确度:被测量的测得值与其真值间的一致程度。
34、计量单位:根据约定定义和采用的标量,任何其他同类量可与其比较使两个量之比用一个数表示。
35、计量单位符号:表示测量单位的约定符号。
36、计量单位制:对于给定量制的一组基本单位、导出单位、其倍数单位和分数单位及使用这些单位的规则。
37、实验标准偏差(简称实验标准差):对同一被测量进行n次测量,表征测量结果分散性的量。用符号s表示。